吴春站起来,走到我身边,用手臂勾住我的脖子: 僵死的、一成不变的
T·S艾略特曾说,吴春站起我们所有的探寻的终结,吴春站起将来到我们的出发之地。卡彭铁尔在临终前亦留下了“回到种子”的神秘遗言,马尔克斯的文学经历似乎也向我们勾勒出了“向外探寻”和“向种子回归”的过程。然而,僵死的、一成不变的,纯粹的传统只是一个神话,因为现实本身就是传统的变异和延伸,我们既不能复制一个传统,实际也不可能回到它的母腹。回到种子,首先意味着创造,只有在不断的创造中,传统的精髓才能够在发展中得以存留,并被重新赋予生命。这也许就是《追根溯源》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但是(轿车)里面确实坐着一位大人物;大人物正从这里路过,,走到我身她隐身遮面,,走到我身与平民之隔伸手可及,这些百姓或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英王陛下,即国家永不磨灭的象征近在咫尺;这个国家将来会被辛勤的考古工作者在时间废墟的挖掘中发现,当伦敦变成一条长满野草的小径的时候,当所有那些在这个星期三的上午匆匆行进于人行道上的人都变成白骨,白骨里剩下的几枚结婚戒指埋没于自身尸体化作的泥土和无数个镶过牙齿的金质外壳之中的时候,轿车里的那张脸将大白于天下。”(转引自《追根溯源》第九章)“分叉”就是可能性,边,用手臂玄学迷宫正是可能性的迷宫,边,用手臂而与之相对的现实性恰是排斥可能性的。现实性是无限可能性中唯一被兑现的──现实就是可能性的实现。现实的不如人意,常常使人认为是“最不可能的”和“不可思议的”。不幸的是,时间的一往不返的线性特点,使一切重新选择的可能性彻底丧失。于是博尔赫斯试图在艺术中还现实以重塑的可能性──通过“忠实于记忆”,借以自慰和劝慰不幸的人类。因此镜子反映的虽然是一种虚幻的空间而非虚幻的时间,但由于没有恰当的意象来反映虚幻的时间,“镜子”就成了博尔赫斯的时间迷宫的基本意象。这样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博尔赫斯会固执地把镜子与父性一再联系在一起:“镜子和交媾都是污秽的,因为它们都使人口数目增加。”“镜子和父性令人生厌,因为它们扩充和撒播宇宙。”“镜子与父性是令人生厌的东西。憎恶它们是最大的美德。”在诗歌《镜子》中他写道:“我看他们无穷无尽,一个古老契约的基本履行者们,无休止地、致命地,以生殖来扩充这世界。”莫内加尔认为,对于博尔赫斯来说,“镜子的映象只不过确定了一个事实,即他的身体已被从母亲的身体里分离开来了。”
“镜子”在博尔赫斯的作品中具有特殊的性的意味,勾住我的脖是性的隐秘代码。在小说《长生鸟教派》中他写道:勾住我的脖“它没有体面的名称,但人们认为一切词汇都可以表达它,或无可避免地隐指此事,因而在交谈中,我说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内行们便一笑置之或变得尴尬,因为他们清楚我已涉及到这一‘秘密’了。”博尔赫斯的玄学迷宫正是性的迷宫,尽管性在他那里较少现代的性爱意味,主要指种族的繁衍。这使得他对性的恐惧也具有某种原始性,他认为性是肮脏的,性爱是堕落的:“一种神圣的恐惧感阻止了一些虔诚的信徒举行这一极其简单的仪式;其他人鄙视他们,然而他们更加鄙视自己。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肯承认,他们的父母竟如此堕落,会干出这种勾当来。”一个美国记者在采访中曾涉及性爱问题,他竟用耳语的方式告诉记者:“第一次听说这事我还是个孩子,我大为震惊,不敢想象我的母亲、父亲做过此事。”“你看思成,吴春站起他正躺在苗族姑娘的裤脚上。”我不禁噗哧一笑。这时梁公也和我们谈起他在川滇调查时的趣闻。他说在云南楚雄时,吴春站起曾被作为上宾请去吃喜酒。看到新房门上贴着一副绝妙的对联。上联是:“握手互行平等礼”,下联是:“齐心同唱自由歌”。然后他又拖长了声音笑着说:“横批是:‘爱——的——精——诚’。”客人们全都哈哈大笑起来。他自己也笑着说:“他倒地后,,走到我身失去知觉;待他醒来,,走到我身他当前的知觉,以及他的最久远、最细微的记忆都变为不可容忍的浓厚而鲜明。后来他悉知他已全身瘫痪。他并不在意。他以为不能动弹乃是他必要付的最低代价。他的知觉与记忆从此丝毫无误。”
“童年的幸福,边,用手臂是作家的最大不幸。”这是海明威的至理名言。马尔克斯于1927年3月6日出生在哥伦比亚小镇阿拉卡塔卡的外祖父家里。他的童年是不幸的。首先,边,用手臂外祖父的不幸于他何啻是耳濡目染。他几乎感同身受,否则很难想象他怎会在几乎所有作品中追怀外祖父忧伤的影子。其次,阿拉卡塔卡的不幸于他也不啻是一个噩梦。他几乎一生都在阿拉卡塔卡———“马孔多”这个被人遗忘的世界里徘徊。而且外祖父的家,也即马尔克斯的故居,还神奇地成全了他的《百年孤独》。后来,当经济拮据的母亲不得不卖掉故居的时候,马尔克斯陪着她老人家回到了阔别的阿拉卡塔卡、阔别的故居。当时他作了这样一番描述:“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惟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故居也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大屋”了,它院墙坍塌,树木凋零。母亲的故交———“一个被岁月磨蚀得面目全非的老太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接待了母子俩。勾住我的脖“真叫人哭笑不得。”
《窗子内外忆徽因》是国内第一部多人回忆林徽因的专集,吴春站起收着名作家、吴春站起建筑家及亲友学生文章近三十篇,从不同角度记录了她与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等超凡脱俗的亲密友谊和她对事业的献身精神。
,走到我身《环球时报》(2002年05月30日第十七版)一如多数加·马传记所采取的方法,边,用手臂他的这部多卷本回忆录据说也从外祖父和外祖父亲历的那场“千日战争”(1899—1902)写起。那是哥伦比亚历史上一场有名的内战。它缘起党争,边,用手臂后以杀戮告终。马尔克斯的外祖父尼科拉斯·马尔克斯时任自由军上校,参与并指挥了那场惊心动魄的战争。最后自由党获得胜利,保守党惨遭失败。所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退役上校回到故乡,除了没完没了地追忆往事,便是坐等党魁们信誓旦旦承诺给他的一笔养老金。马尔克斯的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便源出于此,写退役上校等待养老金直至望眼欲穿的故事。
一天,勾住我的脖春风得意、勾住我的脖身处巴黎某五星级饭店的马尔克斯忽然想起了拉克鲁瓦夫妇。于是他悄悄来到拉丁区,寻找弗兰德旅馆。旅馆依然如故,只是物是人非,他再也见不到拉克鲁瓦先生了。好在老板娘尚健在,她一脸茫然,根本无法将眼前这位西装革履、彬彬有礼的绅士同10多年前的流浪汉联系在一起。为了让她相信眼前的和过去的事实并收下“欠款”,马尔克斯煞费了一番苦心。因此,吴春站起现代文学的两大主题暴力与性,吴春站起被博尔赫斯在两种迷宫中分别作了特殊而隐晦的表现:他陶醉于“匕首”,因为匕首消灭生命;他厌恶“镜子”,因为镜子复制生命。他憎恨父性,而依恋母亲,所以他在父亲死后终生与母亲单独住在一起,并以母亲显得年轻而被人误以为是他的妻子为荣。强烈的恋母情结,使他对揭穿这一秘密的佛洛伊德极为反感,痛斥他“不是个骗子也是个疯子”。
因为博尔赫斯的作品达到了极高的位置——“思”,,走到我身它超越了生活、,走到我身科学、甚至形而上的哲学。他直接抚摸着语言之外的玫瑰,他已成为书斋写作或智慧写作的典范。因为她张爱玲是李鸿章的重外孙女,边,用手臂这关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老母鸡,边,用手臂上海人吃黄浦江的自来水,他自说自话是“喝鸡汤”的距离一样,八杆子打不着一点亲戚关系,如果以之证明身世,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如果以之当生意眼,便不妨标榜一番。而且以上海人脑筋之灵,行见不久将来,“贵族”二字,必可不胫而走,连餐馆里都不免会有“贵族豆腐”、“贵族排骨面”之类出现。这篇文章一发表,果然好评如潮。正巧陈蝶衣主持的大中华咖啡馆改组卖上海点心,真是以“潘柳黛女士笔下的‘贵族排骨面’上市”贴出海报。海报上还以“正是论人者人亦论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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